← 返回核心技术

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风险评估与治理

MSW Landfill Risk Assessment & Remediation

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风险评估与治理

服务介绍

依据住建部、生态环境部 2025 年 12 月联合印发的《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风险评估与治理技术指南》(建办城〔2025〕60 号),为各级填埋场业主提供从隐患排查、风险分级评估、"一场一策"治理方案编制到长期监管的全链条专业技术服务。 2025 年 6 月四部委已下发《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》,要求各省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本省生活垃圾填埋场风险评估及"一场一策"治理方案编制并上报。本服务直接对应该项政策合规要求。

技术概述

本服务体系覆盖政策指南所列 8 项核心风险因子(4 项安全隐患 + 4 项环境污染隐患)。SENEVEN 在第⑦项"渗滤液渗漏风险"与第⑧项"地下水污染风险"两项**突出隐患重要因素**的检测、监测、调查与评估具备成体系能力,是这套政策指南落地实施的关键技术支撑方。 服务定位: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+ 治理方案技术支撑单位 + 长期合规监管协助方。

技术原理

**评估方法学** 采用"重要因素评估 + 综合风险得分"双轨制:突出隐患重要因素(坝体不稳风险、地下水污染风险)任一达到高风险阈值,即初步评估为疑似高风险;否则按 100 分制综合得分划分基本无风险 / 低风险 / 中风险 / 高风险四级。 **赋分体系**: • 安全隐患评估因素 共 40 分:垃圾堆体垮塌、填埋气迁移爆炸、坝体不稳、截排洪设施损毁 • 环境污染隐患评估因素 共 60 分:渗滤液收集失效、停用未规范封场、渗滤液渗漏、地下水污染 **SENEVEN 技术介入路径**:① 渗漏破损探测依据 CJJ/T 214-2016(SENEVEN 参编标准)展开;② 地下水污染调查采用高分辨场地特征调查(HRSC)方法体系;③ 长期监管按项目实际条件配置——新建 / 在建项目可预埋 PLLS(长期渗漏监测系统)实现分钟级渗漏预警,存量 / 既有项目采用在线水质监测 + 渗滤液液位自动监测的组合方案。

服务特点

  • 依据建办城〔2025〕60 号最新政策指南方法学
  • 8 因子赋分评估 + 突出因子高风险阈值双轨判定
  • 渗漏破损探测:电学渗漏定位 CJJ/T 214-2016 标准方法,1 mm 量级分辨率
  • 地下水污染详查:HRSC 高分辨场地特征调查 + 污染羽三维反演
  • "一场一策" 治理方案:基于实际工况选择原位 / 异位修复路线
  • 长期监管支撑:新建项目可预埋 PLLS(长期渗漏监测系统);存量项目部署在线水质监测 + 渗滤液液位自动监测系统
  • 满足各省 2026 年 4 月 30 日前评估上报的合规截止节点

检测工况

风险分级评估

风险分级评估

依据 8 因子赋分体系开展现场调查、资料核查与现状评估。突出隐患重要因素(坝体不稳、地下水污染)任意达高风险阈值,即初步判定为疑似高风险并按四级(基本无风险 / 低风险 / 中风险 / 高风险)输出评估结论。 输出成果:填埋场隐患排查报告、风险分级评估报告、突出因子专项核查记录、附表 1/2/3(赋分表 + 复核表 + 一场一策建议表)。
"一场一策" 治理方案

"一场一策" 治理方案

基于风险评估结论与实际工况,编制精准的治理与生态修复方案,避免过度治理与盲目治理。 核心治理技术对应: • 垃圾堆体垮塌 → 坡度优化 + 锚固加固 • 填埋气爆炸 → 覆盖密闭 + 气体导排修补 • 渗滤液收集失效 → 管道疏通 + 处理能力扩容 + 调节池容量优化 • 渗滤液渗漏 → 依 CJJ/T 214-2016 开展渗漏点位检测 → 原位 / 异位修复 • 地下水污染 → 污染范围研判 + 堆体内渗滤液导排降液位 + "源头削减 + 抽出处理 + 监测自然衰减" 原位治理 对于新建的双层复合衬垫项目或飞灰填埋库区,推荐同期预埋 PLLS(长期渗漏监测系统)。
长期监管与日常维护

长期监管与日常维护

填埋场是"活的生物反应器",治理完成不等于一劳永逸。SENEVEN 根据项目实际条件提供**分层监管方案**: **新建 / 在建项目(首选)** • PLLS(长期渗漏监测系统):膜上下电极阵列预埋 + 云端 7×24 数据采集 + 分钟级渗漏预警 • 适用于新建填埋库区、飞灰库区、双层复合衬垫工程 • 注:PLLS 必须在防渗层施工同期预埋,既有项目无法事后加装 **存量 / 既有项目** • 在线水质监测系统:地下水监测井部署多参数水质传感器(pH / 电导率 / COD / 氨氮 / 重金属等),数据实时上云并设阈值预警 • 渗滤液液位自动监测:电子式液位计接入数采单元,连续监测液位变化,防止液位过高诱发渗漏与堆体失稳 • 监测井常规取样:按年度 / 季度采样 + 实验室分析复核 • 适用于 2024 年底前停用填埋场、运行中的简易填埋场、已完成原位封场治理的设施 **通用监管支撑(新建与存量均适用)** • 设施运行年度检查报告(渗滤液收集、截排洪、填埋气导排系统) • 合规自查报告:按地方监管平台要求定期上报 • 数据可向地方住建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直连

需要了解更多或获得专业支持?

联系我们